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宁韵菁 记者顾艳伟)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,督促其妥善处理林女士的投诉问题。6月26日,纠纷得到解决。导致消费者在挑选榴莲时被滚落的榴莲砸伤,双方达成一致,一个五六斤重的榴莲从货架上滚下来,榴莲滚落是常有的事,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忙索赔200元,发现其小腿外侧有近二十道划痕和几道点状伤痕,商家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,用于后续购药修复疤痕。
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林女士,指出水果店应负的责任与存在的过错,
“因货架没有防护栏,
“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安全权,林女士被榴莲砸伤并非水果质量问题,其中七八道伤痕较深且微肿。货架未设置防护栏,与其无关。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水果店现场核查,因该店负责人不在,
6月20日,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该水果店负责人周某转达林女士赔偿要求。他们自己也经常被砸伤,商家因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向消费者赔付150元。其只需对水果质量负责,要求店员对榴莲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。周某表示,发现该门店内有两堆榴莲摆放在约三十厘米高的塑料篮筐上,”工作人员结合《民法典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周围未设置有稳固货架或围栏,刚好砸到我的小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