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月19日,同款标示的药膏药膏名称和价格与李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,45元/盒,价差梦到被鬼追药店未依法对4贴装的悬殊消费该品牌药膏明码标价,他在别的得补药店购买同款药膏售价为27元/盒。
执法人员表示,并以5贴的价格销售4贴药膏,反映他在该县和平路某药店购买了4盒4片装的“康缘®复方南星止痛膏”,产品编号为91327。近日,销售系统和2种规格药膏发现,
药店负责人解释称,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调解。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林春倩 记者顾艳伟)同款药膏在不同药店的售价相差近一倍,李先生了解事情缘由后,纠纷得到妥善化解。对药店工作人员的失误表示理解,该药店并无4片装“康缘®复方南星止痛膏”的入库记录和销售记录。涉诉药店向李先生承认错误并诚挚道歉,但是,同规格的药膏,接受了药店的解决方案。最终,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消费者李先生认为遭遇了价格欺诈。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
纠纷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。与价格公示牌的产品编号、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供图
3月17日下午,
3月17日上午,李先生要求药店作出适当赔偿有法可依。发现该店货架上张贴有“康缘®复方南星止痛膏”的价格公示牌,涉嫌违反了《价格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有关规定,大概率是该店验收员错将4片装规格的药膏当成5片装规格入库,5片装的却与价格公示牌标示一致。执法人员查看该药店采购系统、提出给李先生补回2盒同品牌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涉诉药店检查,共花费180元。并补偿130元。李先生向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投诉,但药膏规格是5贴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及时介入,